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三峡学院科[2015]14号),现将申报2019年度校级青年项目、重大培育项目和优秀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青年项目
1.项目选题应围绕学校、院系学科建设,科技计划重点研究领域和优先资助主题,不属于在研的各级各类项目。项目负责人无主持在研校级项目,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1日及之后出生),副教授及以下职称人员。
2.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团队成员有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至少2篇,或作为项目主研人员(排名前5 )参与过区、校级及以上项目的研究。
3.为支持更多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已获校级青年项目2次(含)以上的,或获市教委及以上项目立项的,原则上不再接受申报。
(二)重大培育项目
1.符合国家、重庆市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及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适应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和科研平台建设需要。
2.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有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研究重点突出,能针对关键性科学问题组织多学科合作开展交叉综合研究。
3.具备良好的研究条件和前期研究基础,项目研究内容未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资助。
4.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并有一支成员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度。
(三)优秀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
1.学校已经完成的重大科技项目(包括有重大创新的理论成果或有重大应用前景的技术成果),经过培育和资助,能顺利进行成果转化或申报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有一支成员相对稳定、实力雄厚的技术研发团队。
(四)其他
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请校级项目(含青年项目、重大培育项目和优秀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限1项,项目参研人员同一年度参与的校级项目不超过2项,否则涉及到的申请项目视为形式审核不合格。
二、项目研究期限和经费
(一)青年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资助经费为6000.00元/项。(青年项目人文社科类拟立项20项、自然科学类拟立项10项。)
(二)重大培育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人文社科类资助经费为4万元/项;自然科学类资助经费为6万元/项。
(三)优秀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资助经费为5万元/项。
三、结题要求与成果形式
(一)青年项目结项时研究成果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术专著:出版与研究项目相关的学术专著1部(主持人具有1/2及以上的字数)。
2.系列论文: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B类及以上本学科期刊论文至少1篇。
3.成果获奖:研究成果获得省(市)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1项,排名前五;或研究成果获万州区优秀科研成果奖1项,排名前三。
4.科研项目:作为项目主持人,依托该项目获得重庆市科技局、教育部及以上项目或省部级人才支持计划。
5.专利:申请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
6.领导批示与成果转让:被厅级及以上地方党委政府正副职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决策咨询建议。
7.主持制定行业或地方标准并通过主管部门审定1项。
8.美术和体育相关专业的结题条件按照《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三峡学院科[2015]14号文件)执行。
(二)重大培育项目结项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由学院独立或第一承担(合作)单位,获得国家级项目立项。[科研项目的级别按照《学院科研成果认定与分类办法(修订)》(三峡学院科〔2019〕4号)进行认定。]
(三)优秀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结项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依托项目成果以学院为第1成果单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三等奖。
2.依托项目成果以学院为第2成果单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二等奖。
3.依托项目成果以学院为第3—5成果单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一等奖。
四、申报要求
(一)青年项目
申请人填写并提交《学院科研项目计划申请书》(2014版)纸质件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二)重大培育项目
1.校级重大培育项目申报采用2019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
2.申请人填写并提交《学院重大培育项目申请书》纸质件一式五份(双面打印)。
(三)优秀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
申请人填写并提交《学院优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申报书》纸质件一式五份(双面打印),相关成果附件连同申报书一起装订,申报材料总计不超过100个页码(双面)。
以上项目均需签署申报人从事学科所在的分学术委员会意见(行政人员按照学科归属相关学院),各学院科研秘书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根据不同项目类别分别填报汇总表(见通知附件)各一份,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619办公室,同时将申报书(分项目类别,以“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和汇总表(以“XX学院+XX项目申报汇总表”命名)的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kjc_sxxy@163.com,不受理个人申报。
五、受理时间
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5日(星期五)18:00,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