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符合留校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在征得父母同意的前提下,填写《学院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本科生)(见附件1)或《学院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申请表》(研究生)(见附件2)。
2. 考研学生申请留校由二级学院辅导员审核并签署意见。参与科研项目、竞赛集训和社会实践分别由指导教师和活动发起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研究生申请留校由导师和培养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
3. 各二级学院和研究生处组织通过审核拟批准留校学生签订《学院学生寒暑假留校住宿安全责任告知书》(见附件3)。同时,汇总学生信息,填写《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统计表》(见附件4),将申请表和告知书报学生处、保卫处备案。申请留校学生须在每学期放假前两周完成审批手续。